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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刀去她家,问她借了100元,还拿了手机,我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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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北京市辖区]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5-11 23:07:04

我认识一个女孩儿,她结婚了,但是我们的约定我给他老公一百万,然后把我的车过户给她。他们就离婚,然后我和她结婚,我在这个女孩儿家住了八天,然后我们老是吵架,前天我拿着一把刀去她家了,最后我急了拿出来吓唬她来的,也没动她。然后第二天他就跟我说,说你拿着刀来我们家吓唬我威胁我,还拿了我钱,拿了我手机。你想干什么。律师您好,请注意,手机是好几天以前借用的,我俩打架我的手机摔坏了。钱。我说我兜里没现金了 拿你一百打车,回来给你。这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拿刀恐吓对方的行为涉嫌抢劫犯罪,但是如你与该女孩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夫妻间发生的生活纠纷问题,不宜作为抢劫罪论处,类似的民事纠纷问题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对于你的情况,建议你与女方多进行沟通,切不可采取极端手段,否则构成犯罪是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如警方立案调查的,应当如实说明情况,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及时聘请律师维护权利。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6)冒充军警抢劫;(7)持枪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认为,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导致行为人采用生过激手段而侵犯权利的,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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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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