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可以帮我解答一下,我亲戚老两口在一家单位食堂做饭,食堂就他俩工作人员,吃住在食堂,房子是彩钢房。现在食堂失火,把房子烧了,里面有电视,冰箱等一些电器(公司的),失火原因是由油烟机引起(做饭时起火)。老两口人没事,不过自己东西也烧没了。事情发生在11月14号,之后没上班,合同12月底到期。现在问题是:①老两口能主张赔偿吗?②公司主张赔偿的理由是什么?③现在公司要解除合同,说是因为老两口工作失职,说法对吗?④公司解除合同直发11月份半个月的工资,是否合理?⑤如何避免解除劳动合后,公司找老两口的麻烦?⑥老两口要求把11月、12月的工资都发了,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