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案例>高校员工利用支教名义猥亵13名女童被判4年半

高校员工利用支教名义猥亵13名女童被判4年半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5-11-20 11:19:45>跟律师谈谈<

今年10月20日,四川自贡市一基层法院就一名高校员工利用支教活动之机,对女童实施猥亵行为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犯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据查,曹某利用支教名义猥亵的女童达13名。直到曹某猥亵女生的行为被学校女厨师撞见,才揭破了其真面目。

  曹 某,男,现年32岁,案发时系自贡一高校工作人员。曹某在参加学校学生自发组织的支教团后,于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跟随该支教团先后四次对自贡 某中学进行爱心支教活动。曹某为满足个人欲望,分别在该校教学楼楼下、食堂、操场等地对13名女学生实施猥亵。这13名被害人在案发时均为未满14周岁的女童,其中7名被害人通过照片辨认出曹某。同时,经四川正泰精神医学司法所鉴定证明,曹某系正常心理作案,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曹某对自己猥亵女童的犯罪 事实、动机和经过供认不讳。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咨询律师 离婚咨询 法律顾问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高校员工利用支教名义”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