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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用秘鲁币冒充"德国马克" 株洲小伙被骗11万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7-26 14:48:25>跟律师谈谈<

7月20日,经株洲天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何某因用秘鲁币冒充德国马克骗钱,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黄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假领导上演连环计,受害者心动进圈套

2015年9月的一天,何某、刘某、蔡某和黄某4人商议怎么骗钱,何某提议用秘鲁币冒充德国马克币去骗钱,得到其他人的认可。

“屡试不爽,总有人受骗。”4人认为,只要配合好,骗钱不难。4个人花了差不多5天时间,分工背台词并进行演练。

当年10月9日,刘某在街头与王周(化名)搭讪,谎称自己是深圳一家外贸公司的“陈老板”,发生车祸急需用钱要找我市某单位“李部长”帮忙,请王某骑摩托车将他送到该单位门口。

到了门口,“陈老板”刘某假装问路找到何某。何某自称是“李部长”下属“张部长”,并用手机与“李部长”蔡某联系,对方电话指示何某帮忙。

何某假意问刘某出了什么事,刘某掏出一叠外币,说这是德国马克,可以换人民币,但他开不出相关证明,想求“李部长”帮忙。何某称自己有个熟人在银行当主任,可以帮忙。

于是,何某让王周骑摩托送他去银行找熟人。到银行后,冒充“宋主任”的黄某照念台词,称国家外汇汇率是1德国马克换3.6元人民币,但他们银行内部汇率是1德国马克换4.8元人民币。

接着,何某又让王周送他回去找“陈老板”刘某。路上,何某一直给王周洗脑,说两人可以先凑钱将“陈老板”手上的外币换来,再找“宋主任”兑换,从中赚取1.2元人民币/德国马克的差价,多换多赚。

贪图赚“差价”,11万元被骗走

王周信以为真,回家取来11万元与“陈老板”换了“德国马克”后,与何某相约前往银行找黄某兑换更高汇率的钱。

期间,“宋主任”黄某称自己是单位领导,进银行兑外币不方便,要王某独自进去。王周找不到“宋主任”,一问银行柜台,才发现所谓的“德国马克”,全部是秘鲁币,根本不值钱,才知道被骗。

今年2月,何某、黄某相继落网。目前,刘某、蔡某仍在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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