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网在线律师消息:5月8日晚,交警瓯北中队联合交警机动特勤中队在老104国道塘头段设卡查酒驾,永嘉本地某寺庙和尚潘某被叫交警查获,涉嫌酒驾。当天晚上,他与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起某小饭馆里吃饭,因为谈得高兴,一时间竟然忘了清规戒律,喝了1瓶多的啤酒。
在检查过程中,潘某表现的都态度诚恳,非常配合,经检测,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酒后驾驶。潘某交代自己是安徽人,在永嘉本地某寺庙里当和尚。当天晚上,他与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起某小饭馆里吃饭,因为谈得高兴,一时间竟然忘了清规戒律,喝了1瓶多的啤酒。吃完饭之后,潘某坚持要送朋友回家,没想到,没开多远就遇上了执勤交警。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回是既犯了戒规,还违反了法律。交警已对该僧人做出驾照扣12分,罚款2000元,6个月禁止驾驶的处罚。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提醒:酒后驾驶分为两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潘某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理是正确的。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培养安全驾驶的意识,切勿酒后驾车,如果是醉酒驾车,则会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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