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汽修厂的一个沈老板,为了帮朋友骗保险,竟然去搞来假的图章,伪造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果没有骗过保险公司,沈某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一起来看。
被告人沈某40岁,嘉兴桐乡人,之前因为诈骗罪、盗窃罪,三次被判刑,在监狱里待了3年多时间。按道理,吃一堑长一智,这次怎么又被抓了呢?
事情还要从去年6月说起,沈某在城郊开了一家汽修厂,在一家保险公司做理赔定损的姚先生找到沈某,请他帮个忙。原来沈某开车出事故,交警判出来双方责任对半开,沈某觉得吃亏了。
被告人 沈某:他叫我去改一下,他说我们两家保险公司已经商量好了,他叫我改成(对方)全责。
姚先生让沈某帮忙,搞一份对方驾驶员吃全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沈某当然没本事让交警去造假,不过人家是保险公司的人,跟他搞好关系的话,以后有好处,沈某决定铤而走险,自己作假,做一份假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去骗保。
被告人 沈某:说白了,我是搞汽修的,他(姚先生)是定损的,就是为了利益。他(以后)定损的时候会定高一点。
于是沈某在网上花了两百不到,让人做了一份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公章和交警大队警察的执法章,然后用这两个假的印章敲上了一份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被告人 沈某:(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大队的A4纸是有桐乡市公安局这几个(水印)字的,我的A4纸是白纸,没有的。(假印章)也是毛糙的。
沈某做的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行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但是姚先生本身就是保险公司的人,沈某认为他肯定搞得定,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没有发现问题,就要多赔两万四千多。
被告人 沈某:那我想你们两家保险公司沟通好了,也没多大事情的。
没想到对方保险公司的人发现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很可疑,于是找交警部门核实情况。这下西洋镜就被拆穿了。
公诉人:(交警发现)交简认字2016第0078号责任认定书并不是他自己的案件。
虽然沈某骗保的行为没成功,但是公诉机关认为,伪造交警队的公章,沈某已经触犯刑法。
公诉人:被告人沈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一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沈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