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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一老人欲按照自己意愿养老遭反对上法庭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5-26 16:58:44>跟律师谈谈<

如今,作为子女不管老人选择坚持何种养老方式,均应尊重老人意愿,这也是尽孝道的方式之一。然而,忠县八旬老人沈婆婆自主的养老愿望,却遭遇了四个子女相互间的推诿扯皮,无奈之下,老人只好将四个子女一起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尊重自己的意愿履行赡养义务。

近日,忠县法院将这起具有广泛教育意义的老人赡养案,安排到老人居住社区开庭审理,上百名居民旁听庭审后深受法治教育。

事发: 因母亲赡养问题,四子女未达成一致成被告

今年82岁的沈婆婆居住忠县新立镇,先后生育二子二女,其在丧失劳动能力后一直跟随两个女儿轮流生活。因四个兄弟姐妹长期无法对老人生活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女儿家庭经济又较为拮据,加上沈婆婆体弱多病,两个女儿觉得已无力解决沈婆婆的赡养问题,遂将沈婆婆带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能够出面帮助解决问题。但居委会出面调解后,由于各方意见分歧较大,老人赡养问题未能得到解决。为了及时化解这起家庭纠纷,让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居委会只好请求当地法庭调解。法官在了解情况时,沈婆婆明确表示要状告四个子女,法庭第一时间为沈婆婆立案,并为了方便老人将庭审安排在老人家附近的社区里。

庭审:经法官调解,四子女按老人意愿达成赡养协议

为了缓和家庭矛盾,庭审当天,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并将四名被告分开“背对背”做工作。由于四名被告积怨已深,特别是两个儿子坚决反对老人提出的养老意愿,虽然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仍未能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四名被告都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对于老人提出的每人每月400元赡养费无异议,但两个儿子表示,给付400元的前提必须是老人搬到敬老院居住。听到“敬老院”三个字,老人无比激动,眼泪瞬间夺眶而出,坚决表示自己不去敬老院,也不愿去两个儿子家中,要求继续在两个女儿家中生活。

休庭期间,法官对四名被告进行了道德教育,并希望他们能够冷静商量老人的赡养问题,多考虑老人自己的意愿,同时尊重老人赡养意愿也是子女的一种孝道。在法官入情入理的教育感化下,四个子女看着泪流满面的母亲,心中感到愧疚且态度均开始缓和。随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四个子女按照老人的意愿达成了赡养和解协议。

说法:子女尊重老人意愿也是尽孝

承办此案的法官称,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赡养父母是子女责无旁贷的义务。正所谓上行下效,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尽孝道更是如此。每个人都会老去,都有需要人照顾,需要人嘘寒问暖的一天,赡养老人,不光是物质上的保障,更多的还有心灵上的亲近和慰藉。

结合本案,法官说出了这样一段语重心长的话:也许老人今天身体还健康,但谁能保证年逾八旬的老人身体能一直健康,一直不需要人照顾护理。人生没有太多的80岁,赡养照顾老人无需等待,与其在他去世后如何如何,还不如在其生前多尽本分,多尽孝道,常回家看看。在本案中,因为各种原因,老人选择了与女儿一起居住生活,作为儿子应予以理解支持,更不能以给付赡养费为由强迫老人去住敬老院,尊重老人的意愿就是子女的尽孝道。同时法官也指出,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如果赡养纠纷不能和解,法院会优先考虑支持老人的诉讼请求。作为法官,能做的除了劝导子女及早尽孝,还有就是给老人一份满足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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