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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香蕉为幌子,使用假币坑顾客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4-10-17 14:32:41>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获悉:有人借卖香蕉等水果为幌子,实在是偷偷使用假币。提醒广大网友多加留心。

   “前方小货车请靠边停下! ”1015日晚上630分许,定海西码头边防派出所民警驱车逼停一辆载着香蕉的小货车。当民警从货车副驾驶边查获金额为2000元的假币时,29岁安徽籍男子冯某承认了非法持有假币的事实。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近日,有群众反映:几个外地人开着货车以卖香蕉为幌子,企图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假币。“大多数人都在老老实实做小本生意,我们不方便一一上前检查。 ”派出所教导员黄保邦介绍,所里决定来招“打草惊蛇”,派出警力针对性加强巡逻,让心虚的违法分子自乱阵脚。

15日傍晚6时许,有人驾驶小货车卖香蕉,几名巡逻民警故意从车辆身边走过,并密切关注相关人员动静。果然不出所料,巡逻组经过没几分钟,两男一女迅速驾车驶离现场。派出所立即指挥警力驾车追击,并成功将其拦下进行检查。除驾驶员李某外,车上还有冯某和邓某,该两人为夫妻关系。随后民警又从冯某身边查到了一叠同号的百元假币,总计2000元。“这是我以30元一张的价格从宁波火车站附近买来的,准备在舟山花掉。 ”面对审讯,冯某“一肩扛下”了非法持有假币的责任。警方在审理中发现,冯某曾于2011年和2012年两次因使用假币被宁波公安机关处罚。对冯某持有假币一事,李某和邓某则表示并不知情。

   冯某交代,这批假币原本是计划在舟山花出去的,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花就被抓了。结合冯某交代及发生在外地的相关案情,派出所民警向记者解释了冯某所谓的“花钱”计划:案犯一般三四个人一起作案,有人当卖主、有人当托,以比较便宜的价格来吸引买主。当有人来买香蕉,正好身上没零钱,拿出100元整钞交给案犯时,案犯便将100元钱放进包里,然后换成假币退给买主,称没有零钱或者说买主给的钱币上有破损要求退还。他们在一个地方作案时间很短,一般十多分钟就会离开,受害人发现时往往已经晚了。作案时,卖主身上一般只带一两张假币,遇到检查也会辩称是自己在买卖中误收的,其余假币一般在伪装成围观群众的托身上,因而打击比较困难。记者从西码头边防派出所了解到,截至目前尚未接获群众收到假币的报案。警方提醒市民,如遇到类似案件请尽快报警,平时在街头购物时需特别警惕类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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