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采购部原采买员乔红程,入职仅一年,就因收受贿赂6万元被捕获。一审法院确定,乔红程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乔红程不服判定提出上诉。昨天,记者从市三中院获悉,该院已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乔红程今年只要28岁,2011年从西安交通大学硕士毕业,进入中石化系统作业,担任工程建设公司采购部设备采买员。2012年,乔红程经手“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变风量气流控制系统”采购作业。
在办理这一作业时期,乔红程收受中标企业项目负责人送来的好处费6万元。乔红程将这笔钱中的一半多汇给前妻,剩下有些留做自己运用。原来,乔红程来北京作业之前已经结婚,但来京作业后又结识了另外一个女孩并同居。在京的这名女友后来发现真相,曾打电话给乔红程在外地的老婆。乔红程的老婆一怒之下与其离婚。乔红程的前岳父将其举报,2013年10月,乔红程被查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以为,乔红程系国有全资公司作业人员,属于国家作业人员。其在从事设备采购的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当,收受别人钱物,为别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乔红程不服判定,以为一审判定确定的现实不清,向市三中院提出上诉。
市三中院审理以为,二审时期乔红程未提交新依据,一审判定确定的现实清楚,依据充沛。因此,驳回乔红程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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