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郴州上市公司金贵银业的实际控制人曹永贵,为了自己的地产公司能得到1.6亿的融资,在未经任何法定流程的情况下,违规以上市公司名义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私自加盖上市公司公章。目前,公司多个账户被法院司法保全,冻结资金近2000万。
按照公司公告,2017年6月13日,曹永贵控股的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地产”)向上海汐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汐麟”)融资1.6亿元,由于金江地产全部股权已为金贵银业向民生银行8亿元授信提供了担保,金江地产已无资产进行质押,上海汐麟要求金贵银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才能放款。
而曹永贵由于自身高比例质押,已丧失融资能力,考虑到金江地产全部资产已为金贵银业提供了担保,基于对等原则,曹永贵在没有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的情况下违规私自加盖了金贵银业公章。
前期,金江地产所欠上海汐麟1.6亿元款项已到期,因近期P2P贷款系统性风险上升等原因,上海汐麟临时通知金江地产必须还款,金江地产已还1000万元,其余款项逾期。由于金江地产到期未能归还上海汐麟的借款构成债务违约,之后上海汐麟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求金贵银业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公司认为,曹永贵私自利用上市公司的名义为关联方融资违规提供担保,上海汐麟明知上述担保不符合公司法和金贵银业公司章程规定,仍然借款给金江地产,公司认定担保无效,公司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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