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盗墓类影视剧的热播,不法之徒也开始效仿。近日,顺平警方依法对3名盗墓者给予了行政处罚。
杨某看了“盗墓笔记”之后,想到了一条赚钱的“捷径”——盗墓。他把想法说给好友张某和王某,三人一拍即合,并网购了金属探测杆、洛阳铲、绳子等作案工具。
9月21日晚9时许,三人来到顺平县城南一旧坟场,在用金属探测杆探测方位后,挖了一个3米的深坑,结果没有收获,又挖了一个约2米的坑,仍没有收获。凌晨2时左右,一名途经的群众见到抖动的灯光和晃动的人影,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顺平警方迅速出警,将杨某等3人当场抓获。目前,杨某、张某、王某均已被顺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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