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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酒店“话梅8.8元一颗”续:酒店被罚3000元

时间:2015-10-13 16:57:47>跟律师谈谈<

网民通过微博反映无锡1881半岛酒店有限公司销售10颗话梅收取88元的情况后,无锡市物价局立即组织检查人员前往该酒店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无锡1881半岛酒店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1日销售商品(话梅)时,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等规定,无锡市物价局对无锡1881半岛酒店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事宜无锡市物价局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无锡市物价局将继续加强市场检查及政策提醒,督促商家依法诚信经营,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共同营造无锡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无锡文明城市形象。

10月11日晚,网友@Tony_永远25岁在微博发帖投诉称,当天在无锡某酒店喝下午茶,结账时看账单,发现一个没有点的88元的杏干,便询问店员。答曰:这是你要的话梅。该网友称:“一共上了10颗,每颗8.8元……倒不是吃不起,就是这个价格是不是太黑了点,瞬间觉得山东38元的大虾是不是来无锡了?”

10月12日中午无锡市物价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该网友称:所反应的情况物价部门已经在第一时间前往酒店调查,如确有价格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查处。该局要求网友保留好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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