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聚会后本打算送醉酒女同乡回宿舍,谁知途中心生淫念,将女子拉到榕树林里强行奸淫。近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阿布有期徒刑四年。
2014年7月20日凌晨0时许,同在漳浦县杜浔镇务工的阿布和小丽(化名)一同参加了老乡聚会,喝酒至凌晨5时许,小丽因不胜酒力称要回宿舍休息,阿布便提出送其回去。随后,阿布就扶着小丽上了自己的电动车往小丽宿舍方向行驶,途中阿布对小丽起了歪念,当行驶至小丽宿舍后阿布并没有停车,而是将小丽载到一片榕树林中,并在林里一片空地上强行将其奸淫。
随后,阿布见有路人经过,便将小丽扔在现场,自行驾车逃离现场。2015年8月28日,阿布在成都车站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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