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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不交罚款要求年检被拒 法院判交警队败诉

时间:2016-3-18 16:00:56>跟律师谈谈<

因拒绝给未交罚款、未消除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年检,并核发机动车合格标志,安阳一车主将安阳交警支队起诉到法院,该案先后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安阳市交警支队败诉。责令其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履行法定职责。3月17日,记者从安阳中院了解到,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已正式生效。该案判决有人欢喜有人忧,真的能不交罚款也能验车,那违章岂不是不用管了?

【判决】不交罚款不给年检不合法

据安阳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主审法官崔永清介绍,2013年3月,安阳县蒋村乡农民段立威购买了1辆机动车、2辆牵引车和2辆半挂车,在安阳市交警部门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后,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从事运营活动,并承担车辆运营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

2015年1月30日和2月2日,段立威先后向安阳市交警支队所属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要求对这5辆车进行年检,并核发机动车合格标志。交警部门以上述车辆未交罚款,存在交通违法记录为由,拒绝年检要求。之后,车主段立威将安阳市交警支队起诉至安阳县人民法院。

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认定段立威提交的资料符合上述规定,安阳市交警支队行为违法,责令其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对段立威核发机动车合格标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一审判决后,安阳市交警支队提出上诉。安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对策】让执法纠纷通过法庭处理

针对此案,法律咨询认为,像安阳这样的案例,以前在其他省市也曾经多次出现,交管部门基本都被判败诉。“这其实是一线交通管理工作中一个图省事的做法,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看,交管部门确实是有问题,但是现在一时还难有替代的做法。”根据警方的做法,目前能够有效敦促车主处理车辆交通违法的,只有捆绑验车这一个途径。假如这个措施被判定违法,交管部门将很难有效敦促司机处理法行为。

“把验车和处理交通违章挂钩,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增强处罚的有效性。从另一方面讲,它的副作用又非常明显。不经年检就也会有人上路,那么,本应发现的车辆缺陷就发现不了,车辆上路后就有可能酿成事故,这对司机、对不特定的第三人都是危害。同时,车辆不年检,车辆若出事故,保险是拒赔的。”

律师在线议借鉴国外的轻罪法庭制度,执法方面的纠纷通过法庭来处理,如果没有理由而拒绝缴纳罚款,也可以实行严厉的处罚滞纳金制度。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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