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姑姑去世,部分遗产被同居男友拿走,可以追回不?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aa1991qq
[湖北郧西县]
[继承问题]
发表时间:2013-4-15 10:28:03

我姑今年2月去世的,有一个同居男友,遗嘱是遗产里没有那个同居男友的份,现在那个男友赖在我姑的房子里不走,还拿走了我姑的所有金银首饰和纪念币什么的,但我姑死前留了一份清单都有什么,我们已经起诉了,请问清单上的金银首饰和清单什么的还能追回来么??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可以,因为遗嘱中没有他的份额,而且他只是男友,并没有结婚,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就算已经结婚,遗嘱遗产不能是夫妻共有财产,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你们仅凭死者的清单而难认定是男的拿走的,法院就不会支持你们的诉讼请求,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有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但是,对于属于同居期间,你姑姑和他男友共同所有的财产,他男友有权拿走属于他的那一部分。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应该合法真实,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有效遗嘱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四、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欢迎再次到云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法律助手,法律文书,律师,婚姻法
参考资料:《继承法》
执业机构: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4-15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