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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恋爱不成 为2000多元分手费报警

时间:2016-5-24 14:24:17>跟律师谈谈<

近日,贵州籍男子吴军经人介绍认识了家住万盛的离异女子小红,两人接触1月不到,小红因彼此性格不合提出分手,男子却让女方归还曾为她花的2000多元,两人为此发生争执还报了警。

5月22日8点多,万盛青年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男子称与一女子发生纠纷,要求民警现场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你用了我的钱,现在不耍了,理应还给我。”“钱是你自己愿意给的,现在都用了,也不是我抢的。”在现场,吴军与小红你一言我一句,彼此闹得不可开交。女子的姐夫也在现场告知吴军,让他不要再来骚扰她的小姨妹。

民警现场了解得知,今年50左右的吴军来自贵州,以前没有结过婚,在五月初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比他小十多岁的小红,小红虽离异,但为了圆自己的结婚梦,他便尝试着和小红相处。

吴军告知民警,两人相处期间为了赢得小红的芳心,将她到自己老家耍,父母还按当地习俗给了她红包。中途为了给小红的父母看病还给她交了相应的体检费用。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在小红及家人身上花了2000多元。

了解情况后,民警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但小红并不认为自己该还钱,表示都是吴军自愿给的,一些钱还是大家一起用的。

“钱花了,啥都没得到,心里不甘啊!”经过多次尝试调节无果,吴军发出了感叹。

他表示,感情的事不能勉强,实在不适合就算了,也没想过再继续,即便不能再联系,他也希望小红能过好。

法律在线提示:感情之事强求不来,好聚好散。恋爱中的男女遇事多商量,切忌因爱动粗或者生恨,最终触犯相关的法律规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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