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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一市民新车竟成二手车 车贷公司怀疑车主骗贷

时间:2016-8-5 15:18:55>跟律师谈谈<

 购置新车,本来是件高兴事,但家住延安市的沙师傅在买了新车后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发现自己花钱买的车问题不断,遇到这样的事,沙师傅该怎么办呢,他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新车上保险却被告知出过强险

  家住延安市宝塔区的沙永智,今年6月在西安市石桥车城陕西大亨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54万元的丰田酷路泽车,买了新车没多久,就被给他贷款买车的公司暂扣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6月14日,沙师傅的儿子从西安接车回到延安说起。

  沙永智:我儿子把车开回来以后,我上车一看,发现这个车将近一千公里了,西安到延安,最远也就是四百公里,多出来的五百公里不知道是哪来的 。

  当时沙永智也想打电话和经销商问个究竟,但又想着儿子已经把车从西安开了回来,而且这款车也是自己中意的,想想也就算了。

  沙永智:我感觉到自己已经开回来了,上路了,说不清楚的事情,所以说了也白说,就没有说。

  6月30日,沙师傅的儿子开车去贴玻璃膜的路上,不慎蹭在了墙上,造成右后大灯损坏,后保险杠右侧漆面刮伤。随后,沙永智将车送到延安市宝塔区市场沟耀阳汽车维修中心进行补漆维修,这时候,维修人员觉得这辆车有些不对劲。

  修理部小张:我给车打磨的时候,我就发现它的漆有两层,我当时也比较好奇,就问司机,你这个车喷过漆?它不是新车吗?我问他,他说没有,我说不可能,这个地方有两层漆,然后司机又问了一遍,你确定吗?我说我确定,它绝对有两层漆。

  尽管发现了这辆车疑似喷过漆,沙师傅觉得不是大问题,想想车子已经使用半个多月了,来回折腾也劳心,也没有和经销商联系。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为沙师傅的这辆车是在延安一家贷款公司贷款购买的,在贷款公司委托保险公司给沙师傅的车上保险的时候,又出现了问题。

  贷款公司工作人员郭婷:我们给合作的保险公司把客户的东西发过去以后,出强险的时候,人家那边保险公司的人就给我们说这个客户出过强险了,买过车船税了,他们这边的系统里面出不了。

  沙永智:给我一说,我当时就纳闷了,我掏了五十几万买了新车,怎么就成了二手车了,所以我越想越不对劲,这下我就想非要找经销商不可。

  新车竟成二手车 车贷公司怀疑车主骗贷

  就在这个时候,沙永智发现购车发票也有问题。

  沙永智:我是6月14号买的车么,他是7月4号从天津给我拿了一张税票,打的是42万9,车是54万买的。

  沙师傅说,他的这辆车是全额贷款,54万元全部由贷款公司支付,现在发票显示却是42.9万元,贷款公司认为他有骗贷的嫌疑。

  沙永智:发票和贷款的实际金额不对头,贷款公司、车贷公司意思我就是骗贷,属于一种骗贷行为,还要罚我的款,还有些违约金,给我造成很多的麻烦。

  在沙永智和车贷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第二条约定,乙方购买车时,发票金额必须按贷款金额开取,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金为贷款额度的10%。也就是说,沙师傅要赔偿五万四千元的违约金。那么,汽车经销商为什么要对购车发票高买低开?一位长期从事汽车纠纷调解的业内人士谈了他自己的看法。

  业内人士:实际上这个在行业里面非常普遍,你的交税额度对于我们车主来讲是一分钱不可能少的,但是反过来,对于经销商来讲,他们是很有利的,因为他们会有营业税,就是说他的流水相对小,那么他的征税额度,也就相对比较少,所以说这种行为,个人感觉涉嫌偷税漏税这样的一个行为。

  那么,对于销售给沙师傅的车辆曾被别人买过保险、车船税并办理过临牌一事,经销商又是怎样答复的?

  大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熊邦法:因为这个车,客户也没有开出门,都属于新车,我们没有太多关心这个事情,所以签了一个正常新车的订车合同。

  沙永智:经销商小刘给我说他们这个车是属于样品车,里面内饰装好的,也没有说给人订过或者卖过,更没有说卖出去。

  在沙师傅提供的购车合同中,第二条约定:卖方保证所售车辆必须是达到车辆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达到中国政府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新车。对于沙师傅说的车多了500多公里和喷过漆的说法,经销商并不认同,说这需要专业机构鉴定。那么,沙永智所购买的这辆车,是否是新车呢?

  业内人士:你合同上告诉我卖给我这位消费者的是新车,但实际上前面已经有过一个主人,这个主人已经对这个车辆开始进行挂牌的各种手续了,所以说即便是没有产生过使用,但依然不能说你这个车就是新车。

  是否买过交强险买卖双方各执一词

  问题出现后,沙师傅往来西安与延安之间,多次找汽车经销商进行理论,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共识。那么,在大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沙师傅售车时,究竟有没有将这辆车的相关信息告知车主呢?

  大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熊邦法:这个车的所有配置,包括价格,包括之前有客户交了一万块钱订金都有说过。

  记者:但是有没有告知这个车主买过交强险,车船税和挂过临牌?

  大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熊邦法:这个事情没有说,后来有提到过。

  沙永智:小刘就纯粹没有给我提过说给人订出去过,更没有提出来说给人卖过,只是说他们是样品车。

  一方说提前告知了,一方却说并不知情,于是,车主沙永智把他的遭遇向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消协对此事进行了调解,经销商同意原价退车,但是沙永智提的要求是,原价退车之后,还要十万元的补偿,之所以要十万元的补偿原因是贷款公司要收取他5.4万元的违约金,还有他为处理这件事往来西安的花销,对此,经销商不能接受,并建议投诉人沙永智走司法程序,调解没有成功。采访中,车主和经销商都表示,希望法律能给他们一个公平的裁决。那么,车主在日常购车过程中,如何才能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呢?

  律师咨询:因为车辆销售,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一个销售行为,购车人大部分都是普通老百姓,普通消费者,对车辆的行驶状况,是否是一手车,二手车,其实不具备相当的专业能力,但是在这个案件中间,我们的消费者发现了有非常明显的证据证明这个车辆有过其他车主,那么从这个时候,从公平的角度来说,作为经销商,第一你是强势的,第二你是专业的,那么你就应该有更多的举证责任,证明你这个车辆在销售过程中,确实是你所说的一手销售,那么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的话,我想应该承担不利的责任。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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