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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子新车开1万公里修5次 与店员理论遭殴打

时间:2016-8-20 18:59:17>跟律师谈谈<

购置新车本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南京孙女士的购车经历却没有那么顺利。8月17日中午,记者接到孙女士打来的投诉电话,电话里孙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朋友刚刚在江宁江苏天奥奥迪4S店被打了,打人的还是4s店的售后经理。记者立即赶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

新车开了1万公里经历5次维修 问题仍未解决

据车主孙女士介绍,去年10月初,她在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汽车4S园1号的江苏天奥奥迪4S店(以下简称:江苏天奥)购置了一辆奥迪A3汽车。两个月后,车子在行驶不到2000公里时开始产生“唧唧唧”的异响,随后送至江苏天奥检查维修。经检查,江苏天奥认定为右后方刹车片异响,并采取了打磨工艺对刹车片进行了维修。

然而没几天,车辆再度发生异响。从去年12月到今年3月的四个月中,孙女士的车子经历了刹车片打磨、更换刹车片等解决方案,前后共进行了5次维修,然而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江苏天奥最终认定为,因冬季天气寒冷,刹车片里的颗粒及工艺原因,响声属正常现象,无需解决。同时,江苏天奥请孙女士在日常行驶中多踩刹车,磨合一段时间后再看一看情况。然而,在江苏天奥的要求下试车约半年后,气温已经从零下升至了接近40度,车辆异响依旧存在。

孙女士告诉记者,8月17日,孙女士和朋友李先生再度前往江苏天奥协商解决方案,江苏天奥售后先是已该问题已经解决为由,拒绝接受修理。在孙女士和李先生的坚持下,随后,江苏天奥售后经理进行了接待。在接待过程中,售后经理再次认定车辆异响属正常现象。

由于多次协商未果,孙女士和朋友李先生显得异常激动,言语上和售后经理发生了冲突,据李先生回忆,“当时由于很生气就骂了售后经理两句,之后我和这位销售经理之间发生了推搡,但我没想到他们真的会明目张胆的打人。”之后发生的是却令人大跌眼镜,江苏天奥的其他员工并没有立即上来劝阻,而是一窝蜂的涌入了办公室并开始“拉偏架”,“他们将我按到在地上,并对我的头部和上半身进行脚踢和拳击。”

随后李先生选择了报警,上坊派出所出警,由于打人的地方没有监控,记者和警察没有看到相关的视频,但依然可以清楚看到李先生身上、肩膀上的脚印和发红的耳朵。

出警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双方确实动手了,江苏天奥店员工确实也存在“拉偏架”的现象。随后,在上坊派出所的调解下,江苏天奥答应继续检查并维修车辆,同时向李先生进行了道歉。

记者多次采访遭据 江苏天奥回应“领导规定”

以服务态度和质量著称的汽车4S店内发生店员殴打顾客事件,骇人听闻。由语言摩擦发展到身体摩擦,原本是来修车,但消费者在4S店展厅被打的事件还是极其罕见。面对如此问题,记者要求采访江苏天奥相关的负责人了解情况,一位自称是售后负责人的梁慧女士表示需要请示。记者索要联系方式也被以“名片用完了”理由拒绝。记者第二次提出采访要求,但这位梁慧女士明确表示拒绝采访,并声称这是“领导规定”,甚至还向记者提出希望记者写完稿件后发给江苏天奥审核后再发稿的要求。

近年来,4S店的售后服务的问题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重视。4S店作为服务方,以内容为基础,发展品牌自身的售后服务是4S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来者是客,车主是被服务方,江苏天奥在新车5次维修仍未解决的前提下,店员工又在其展厅“出手”,如此做法也让消费者对江苏天奥是否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产生了质疑。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许明秘书长明确表示:“江苏天奥在没有给消费者解决好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又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进行了伤害,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

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我国《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安全权的根源在于我国宪法和民法的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及财产不侵犯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咨询律师表示:“江苏天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售后人员对消费者进行人身攻击,已侵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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