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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奇葩父亲宁愿被拘留 也不愿给儿子抚养费

时间:2016-10-1 14:26:00>跟律师谈谈<

现年27岁的高某是泰州人。2009年,当时20岁的他通过网络与扬州的卢女士相识、相恋。之后两人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儿子。可后来,两人就不断因生活琐事而吵闹。去年5月,高某将卢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高某与卢女士自愿离婚,儿子跟卢女士生活,高某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500元。儿子的医疗费和教育费各半承担,直到儿子成年独立生活为止。

然而,高某后来却只支付了儿子一个月的生活费,除此之外,什么费用都没付。直到去年11月,共计拖欠5000多元,包括儿子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于是,去年11月,卢女士向法院申请对高某强制执行。

当执行法官找高某谈话时,他说,这个钱他是想给的,而且是真的想给。只是现在自己没钱,信用卡还欠了一屁股债。“如果有钱,我肯定会给她的。”他说得信誓旦旦。

之后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高某,叫他到法院申报个人财产,并与卢女士商量怎么妥善处理这个问题,但高某就是不露面。于是法官就找到高某工作的地方。

当着法官的面,高某又诉起了苦:自己每个月打工的工资只有2000多元,不仅要付房租,还要还房贷,根本无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而且高某还向法官抱怨说,孩子上公办的幼儿园每月只要500多元,可他前妻却一定要让孩子上私立的幼儿园,每月花费要1500多元。

“1500元,你们两个人平均下来,也只有每个人付750元,你上班连这点钱都拿不出。”法官质问高某。

高某又辩解说:“我工资低才2000多元,每个月还要给她500元抚养费、生活费。我还要租房子,那就不要吃饭了。”

不过,经法官查询,高磊离婚时分到一辆小轿车。而且现在他又重新找了一个女朋友,住在女友开的花店里。

“你再想想办法,这钱不是别的钱,而是你儿子的抚养费。再说,这几千元钱其实也不多。能否让家人帮忙解决一下?”法官对高某说,可高某回答说,现在家人不高兴理他了。

鉴于高某这种拒不配合的态度,法院决定对他处以15日司法拘留。前不久的一天晚上,新北区法院执行法官来到高某女友的花店,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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