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一起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吴某向不特定社会成员非法吸收存款高达2300余万元。经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吴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据检察官介绍,2007年,犯罪嫌疑人吴某在常宁市租赁他人商铺开了一家“小平电器”,一直经营到2015年。在经营店铺之初,吴某就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和同学以高于银行的利息进行借款,在此期间且能按时履行约定还款还息。直到2013年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器经营连锁店铺进驻常宁,家电实体店铺利润逐渐降低,于是,犯罪嫌疑人吴某决定开一家宾馆,便以准备经营宾馆的相关事宜为由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和同学借钱,以用来装修宾馆备用,并在常宁市注册了“天怡大酒店”。期间一直以着手装修宾馆需大量资金为借口,向身边人群劝说将闲散资金借给自己。
2016年因之前的债权人向吴某催讨利息和本金,吴某无法再以低息吸收存款,于是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身边的朋友、亲戚和同学吸收存款,并且极力劝说身边朋友介绍,先后共介绍27人,借款实际资本达640余万元,且2013年以来共向社会不定人群1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00余万元,同时还欠有大量酒店装修工程款以及酒店一等家宴采购货物款。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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