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大名县发生一起学生死亡事件,经公安机关缜密调查,排除他杀因素,系学生突发疾病死亡。
12月16日,大名县第二中学八年级学生王某(男,13岁,大名县旧治乡人)放学正常离校后在家中突发疾病,送至该县人民医院检查后,当晚转至邯郸市中心医院,诊断为脑室出血。大名县第二中学接到学生家属电话后,立即安排班主任等有关人员赶往邯郸市中心医院,给该生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因病情严重,该生于12月19日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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