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宾一男子因为投资失败,便伪造所租住房屋的房产证,用作抵押向他人借款13万。事情败露后,该男子被警方刑事拘留,被骗的钱财也被全部追回。
昨(30)日,家住宜宾县柏溪镇的甘女士为感谢刑侦大队民警为其追回被骗款,专程来到宜宾县公安局送上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本月初,宜宾县一男子赖某以柏溪镇某小区房产的国土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向甘女士借款13万元。借款后,赖某以各种理由拖欠利息,目前不仅借款未偿还,赖某也无法联系上。发觉异常后,甘女士持赖某抵押的房产证拿到房管局查询,发现居然是假证。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处房产系刘某所有,赖某只是租用其房屋;赖某确实使用伪造房产向甘某借款13万元,承诺每月4分利息。
办案民警立即对赖某亲属、朋友及相关联系人开展详细走访调查。通过一系列工作,于12月19日将犯罪嫌疑人赖某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赖某交代,因为前期在云南投资铜矿亏损严重,生意资金周转紧张,眼看资金链条要断掉,只好伪造租用住处房产证做抵押向甘某借款13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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