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坏事降临时,人们都说“冲家咯”如果自己的家真被冲了,各位,你们想象过吗?
大客车撞民房,2死6伤
安徽明光居民熊先生因亲戚在扬州遭遇车祸去世,3月24日在明光市租了一辆大客车来扬州奔丧,车上乘坐着熊先生及其多名亲属,邱某是随车驾驶员。
邱某交代,当晚9时左右,大客车行驶到邗江区101县道16.8公里处(扬菱公路方巷镇境内)时,路中间突然出现一辆电动自行车。邱某为避让立即往左打弯,但因为车速过快,加上不熟悉该道路周边情况,没能控制住车辆,致使大客车撞上路边民房。
据该民房女户主介绍,事发时只有儿子一人在家,另外3人去亲戚家了。她告诉记者,这房子是刚装修不久的,给儿子做婚房的,没想到遇到了这事。
其儿子小杨说,自己当天晚上算是万幸了,事发前一两分钟,自己还在事发房间。突然发现自己手机没电了,他便到隔壁房间进行充电,没想到,刚过去,只听后面轰一声响,把他魂都吓掉了,回头一看都蒙了。
事发后,群众报警。警方和救护人员随即赶至现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不幸的是,车上两名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法医鉴定,两名死者系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熊先生等6名乘客的伤势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
超速驾驶,司机被批捕
事发当晚,警方将邱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邱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含量。那么,什么原因导致这起事故的呢?
由于肇事车辆因碰撞损坏严重,无法检测车辆情况,警方委托扬州大学司法鉴定所,对肇事大客车的速度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为,事故发生时,肇事大客车的车速为80km/h-85km/h。后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查、讯问邱某、询问相关证人等工作,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认定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邱某夜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能降低行驶速度,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且对路面情况观察疏忽,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未能按照操作规范安全行驶。
交警部门认定
邱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日,邗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邱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6人受伤、两户民房受损,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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