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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未婚生育案近一成为“90后” 超6成男方要求亲子鉴定

时间:2014-6-13 14:36:28>跟律师谈谈<

   未婚父母中,超三成是“80后”,近一成是“90后”。据上海市一中院对2008年以来审理的涉非婚生子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分析,未婚生子家庭纠纷案件呈逐年上涨态势,涉案父母也越来越年轻,超过六成的男方要求做亲子鉴定。

  “户口本上父亲一栏写的不是我,凭什么说孩子是我的?”“早就预料到他要赖,幸亏我把他抽剩的烟头取走,拿去做了亲子鉴定。”年过40岁的王雯独自一人抚养儿子14年后,将儿子的亲生父亲李刚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决李刚支付抚养费15万元。1997年,王雯和李刚相识,尽管当时双方都已经结婚,但还是发生了关系,后来,王雯发现自己怀孕了,李刚要求打掉孩子,但她坚持生下了儿子吴念。但儿子的出生证上“父亲”一栏写的是丈夫吴力华。几年后,王雯与丈夫离了婚,几经周折又找到李刚。开始李刚还常来看孩子,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却玩起了“失踪”。好不容易又联系上了,但却否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最终,法庭认可了王雯提交的亲子鉴定报告,判决李刚承担每个月750元的抚养费用。

  实际上像李刚这样拒绝做亲子鉴定的父亲,在市一中院审理的类似案件中并不多。据一中院统计,有六成的案件男方为确认孩子身份而要求亲子鉴定;在女方为原告的案件中,有超过一半的父亲对女方所做的鉴定结论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

  据悉,近年来,涉非婚生子女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总体呈增长趋势。2008年,一中院审理共审理了5件此类案件,占全部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的5.7%。2013年该类案件数量上升至16件,占比上升至18.5%。在这些案件中,涉案父母也越来越年轻,有超过三成的未婚父母为“80后”,近一成为“90后”。

  未婚生子,孩子归谁抚养?据一中院统计,男女双方分手后,由于生父对子女的照顾和精神投入非常欠缺,90%的孩子判归母亲抚养,远高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纠纷案件。

“孩子爸爸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给孩子上户口?”这样的问题难倒了不少未婚妈妈。据了解,对于非婚生子女报户口条件,必须出具生父母双方与孩子的亲子鉴定证明。为了给孩子上户口,获得一纸亲子鉴定书,成了未婚妈妈们将孩子父亲送上了被告席的主要目的。除了亲子鉴定,抚养费也是令未婚妈妈们头疼的问题。据二中院发布的报告,不少非婚生子女的处境都不乐观,尤其是生父母各自组建家庭并养育子女后,非婚生的孩子就成了“夹心饼干”,备受冷落。同时,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也存在落实难的问题。“我国缺乏完善的儿童福利体系及相应的机构垫付制度,导致一些非婚生子女在父母双方条件有限或一方不闻不问的情况下,基本的物质生活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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