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后生刚从看守所出来,却摇身一变成了“王所长”。
这身份转得可真够快的,胆子也真够大的呀。小后生之所以敢这么干,竟然是想报复狱友。
叶某今年刚满20岁,多次因盗窃站上了法院的被告席。今年年初,叶某再次因盗窃被仙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看守所里呆了几个月后,叶某的监室里多了一个外地人陈某,两人相处不太融洽,叶某觉得自己先来,资历深,陈某觉得自己年纪比叶某大,两个年轻人谁都不服谁,关系愈发恶劣起来。
6月底,叶某刑满释放回家,想起陈某,叶某依然觉得不痛快,便想要报复陈某的家人。叶某知道,陈某还有一个月才刑满释放,他的手机由家人暂时使用。于是,他便冒充看守所的“王所长”,拨通了陈某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叶某告诉陈某的家人,陈某在看守所里打伤人,如果不及时赔偿将被起诉,陈某可能会因此加刑。
陈某的家人信以为真,慌了神,叶某便趁机索要3180元赔偿金,并让对方将陈某的手机交给自己。
为了取信陈某的家人,叶某特意编辑了一个名为“看守所对陈某处罚单”的二维码,让陈某的家人通过扫码进行支付。
第二天,叶某以“王所长”的名义告诉陈某家人自己不方便出来,让自己的“儿子”去拿了陈某的手机和身份证,转身就将东西扔进了河里。而这个“儿子”就是叶某本人。
回到家后,叶某觉得事情比自己想象中更为简单,来钱又快,便再次打起了陈某家人的主意,这回他告诉陈某的家人,伤者狮子大开口,又要索赔3万元,并已经联系了律师。可是,陈某家人表示实在拿不出钱,叶某便让对方先给自己转了1万元,剩下的再想想办法。没想到,叶某一直催钱的行为,引起了陈某家人的怀疑,他们打了电话报警。
案发后,叶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诈骗来的钱在几天内都已经挥霍完毕,囊中羞涩的他正想再向陈某家人行骗时被抓获。
10月25日,台州仙居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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