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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大盗”在泰州落网 专挑这样的人家作案

时间:2017-10-30 13:57:01>跟律师谈谈<

选择凌晨时分作案,徒手攀爬建筑物的外墙入室,一夜之间,先后有多名住户被盗。今年6月以来,一名“蜘蛛大盗”在姜堰城区以及周边乡镇频频出没,并屡屡得手……

8月17日早晨,姜堰区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城区光明西村有两户人家以及淮海西路的一户人家遭遇入室盗窃,直接经济损失13000余元。从现场遗留的痕迹看,盗贼是沿着居民楼的外墙攀爬入室。被盗的3户人家夜间均未关闭窗户。

8月24日早晨,姜堰区公安局再次接到报警,白米镇两户相邻的居民家被盗。盗贼不仅偷走了现金,还偷走苹果手机、古驰手表、名酒等财物,涉案金额共计17000元。

民警调查发现,盗贼通过攀爬外墙附着物从窗户入室,作案时间均选择在凌晨二三点左右。盗贼进入住户家中后,以主人放在客厅的衣物等为目标,翻找到现金、手机等财物后快速逃离。

8月27日凌晨,盗贼出现在姜堰城区的东海北路,连续爬墙入室盗窃了两户人家,正准备进入第三户人家时,被户主发现,仓皇逃离。经查,当天两户受害者共计被盗2万余元财物。

姜堰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自今年6月以来,城区以及周边乡镇共发生了10余起入室盗窃案件,遂将案件串并侦查。

办案民警通过高清监控系统循线追踪,发现这些案件发生的时段,被盗地点附近均出现过同一名男子。该男子体型健壮,驾驶一辆黑色摩托车,戴着口罩和手套。经过进一步调查摸排,民警发现顾高镇男子王某(化名)虽在外地打工,其家中却住着一名湖南籍男子。经查,该男子名叫何某,34岁,系王某在泰兴看守所的狱友,曾多次因盗窃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过。民警同时还发现,王某家有辆摩托车与出现在作案现场的那辆摩托车极其相似。

经过严密部署,数日前,民警将何某抓获,并在何某所住的房间里找到大量现金以及金首饰、玉器、古驰手表等,初步判定这些物品为被盗物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何某对在姜堰入室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何某交代,他本是应王某之邀来姜堰搞装潢的,因为王某在外地还得过段时间回来,他就先住下了。因为觉得偷东西来钱快,他找人修好了王某家一辆闲置的摩托车,凌晨时分骑车外出,专找开着窗户并且没有安装防盗网的住户,先后实施多起盗窃案。另外,何某还交代了来姜堰之前,在宝应、靖江等地入室盗窃的几起案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部分不法分子练就了一身攀爬的本领,对他们来说,爬楼是轻而易举的事,有时只需借助适当的物体,如水管、天然气管道、护栏等,就可以轻易爬上去。所以一定要关好窗户,尤其是晚上。突出在外的防盗网可改成平面式,以免被不法分子当成“梯子”进行攀爬。没有安装防盗网的住户可在窗台放上易碎、易响的物品,例如啤酒瓶等,用作警示。如果家中无人,要将窗户关好,没有安装防盗网的,可在一侧窗户底部放一根等长的木棍支撑,这样不容易从外面打开。饭后外出散步时,房间应开着灯,造成家中有人的假象,这样犯罪分子往往不敢轻易下手。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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