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黄州通报2起典型案例 涉非法收受财物、侵占资金

黄州通报2起典型案例 涉非法收受财物、侵占资金

时间:2017-12-26 14:28:09>跟律师谈谈<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区人民法院陈策楼法庭原庭长闵仲平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的问题。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闵仲平利用审判、执行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16万元,并为他人在民事案件的审理、执行中谋取利益。2017年6月21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闵仲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闵仲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路口镇新华村财经委员兼报账员刘连春侵占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刘连春在负责本村财务工作期间,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采取虚列支出和重复报账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自有资金6710元,用于个人开支。刘连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老百姓的获得感。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动扛责上肩,以上述典型案例为镜鉴,举一反三、知责笃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黄冈市黄州区纪委

2017年12月21日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黄州通报2起典型案例”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