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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屋盖楼导致我家冬天根本不进阳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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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山东济南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5-11-30 10:41:05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遮荫费的问题,我家前面自从盖了楼房之后冬天根本不进阳光,第一年的时候找了村委,给了2000元遮荫费,之后再也没有给过,现在都已经四年了,我想问一下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您的这一问题涉及相邻权里的采光权问题,您是有权利要求对方做一些例如安装反光玻璃等的补救措施。建议您先于前屋屋主协商解决,或是请村委会介入调解,若是协商调解失败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这一矛盾。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

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

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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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规定: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

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

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

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

2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规定: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

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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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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