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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伙盗窃上瘾2个月偷10多家宾馆 终被拘

时间:2014-8-16 14:30:52>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在线专业刑事律师获悉:27岁的小伙王某来南京工作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找到了一个比工作更有“劲”的爱好。一次偶然的机会盗窃一家旅馆前台得手后,他沉迷于盗窃之中,连半包烟、一瓶矿泉水都不放过。短短两个月间,他偷了10多家宾馆,涉案价值4000余元,有的旅馆甚至前后两次“光顾”。最近他终于被逮住,已被拘留。

王某是安徽人,今年初才从外地来到南京江宁一家企业工作。本来他是一个老老实实干活的人,今年6月的一天晚上,王某下班后在路上闲逛,经过路边一家旅馆。他发现旅馆大门敞开,里面没人。在旅馆前台的吧台上,他看到有一包没抽完的烟,于是就揣进口袋,慌慌张张地跑了。这一次小偷小摸的经历让王某觉得偷东西挺容易,事后也没人找他,竟然上了瘾。之后他发现,单位附近的好多旅馆都是大门敞开,尤其是早上6点左右和晚上10点左右会处于“真空”状态。此后他便时不时到旅馆附近转悠,专门选择在这两个时间段实施盗窃。

第二次作案,他溜进一家旅馆,将吧台上放的600多元零钱拿走。成功后心里有一种特别的快感。第二天早上,他又进了另一家旅馆,打开抽屉将里面2000多元现金全部偷走。7月10日早上,他再次来到这家旅馆,又偷走了1400多元。这几次盗窃成功后,王某觉得自己根本停不下来了。到了时间点,他常常不由自主地来到了旅馆转悠,寻找盗窃的机会。而且不管什么东西,他都偷。一次进一家宾馆,王某发现吧台上只有两瓶矿泉水,没有其他东西,他便偷走了这两瓶矿泉水。

今年8月中旬,王某再次在一家宾馆作案被旅馆的人当场抓获。派出所民警调取相关监控,核实到王某在两个月内连续作案10多起,涉案金额4000多元。王某表示自己盗窃上瘾了,一看到旅馆门开着,就想进去看看,有什么拿什么。

心理专家表示,王某可能有“盗窃癖”,这是一种心理疾病,偷东西不以占有财产为目的,而是享受“过程”。但根据我国法律,这并不影响罪与非罪,也不影响法院在量刑上的处罚。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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