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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一男子因推搡民警妨害公务 被依法刑拘

时间:2018-8-4 20:17:24>跟律师谈谈<

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8月4日讯 民警在路边正常执法,一男子却借口“警车阻碍交通”,上前拍打警车,甚至在民警出面制止时推搡民警,致使民警倒地受伤。近日,赫山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海(男,55岁,赫山区人),破获了该起妨害公务案。

7月17日14时许,交警三大队兰溪中队民警在S308三姑桥路段检查过往车辆时,小货车驾驶员夏某华(男,41岁,赫山区人)和父亲夏某明(男,64岁,赫山区人)因担心超载被查,遂冲关逃跑,随后两人及车辆在金塘村地段被查获。在执勤民警准备依法对车辆超载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两人拒不出示相关证件,夏某明还采取站在车辆前面的方式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引发群众围观。此时,途径现场的围观者赵某海突然冲到警车前面,用手大力拍打警车,并喊道:“警车停在这里搞什么,阻碍交通!”执勤民警遂口头对其警告,告知其不要阻碍执法,但赵某海不听劝阻反而推搡民警,致使其倒地。民警站起来之后,告知赵某海涉嫌违法并对其进行口头传唤,然而,赵某海却拒绝配合民警依法调查和传唤,并张口辱骂民警和再次推搡民警,导致民警多处软组织擦伤。

案发后,兰溪派出所积极调查取证,调取事发地监控和查看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查明了案件事实真相,锁定了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并相继将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夏某华、夏某明两人和涉嫌妨害公务的赵某海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讯问,赵某海对故意拍打警车、推搡交警致其受伤,暴力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夏某华、夏某明两人也承认了当日强行冲关拒不接受民警检查的违法事实。7月20日,夏某华、夏某明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处罚。8月1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海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蜀黍说法

从围观看热闹到拍打警车起哄,继而谩骂、推搡民警,赵某海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步步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此案再次警示我们:执法权威不容挑战,法律尊严不容藐视,任何人藐视国家法律法规,都将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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