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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2家酒店拒不配合反恐工作 被查并进行处罚

时间:2018-8-23 9:06:38>跟律师谈谈<

    自从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以来,绝大多酒店、旅馆等住宿行业都能严格遵守,然而依然有部分经营单位抱着侥幸心理,对此熟视无睹。

    近日,在萧山警方开展的专项检查行动中,又有2家酒店宾馆,在前期已被执法部门约谈告诫、责令整改的情况下,拒不配合反恐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整改,被萧山警方按照《反恐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18年7月13日,萧山瓜沥派出所民警在对瓜沥镇哥得曼宾馆进行住房登记检查中,发现酒店住客罗某未按规定登记住宿。 经查,哥得曼宾馆在2016年4月、6月和10月曾多次因未按规定登记被瓜沥派出所责令整改并处罚,哥得曼宾馆已构成拒不配合反恐工作的违法行为。2018年7月20日萧山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瓜沥哥得曼宾馆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处罚。

    2018年7月19日,萧山义桥派出所民警在对义桥镇航尚精品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酒店住客陆某未按规定登记住宿。经查,2018年5月23日,义桥派出所曾因酒店未按规定登记对航尚精品酒店负责人进行《反恐法》的相关约谈告诫,航尚精品酒店已构成拒不配合反恐工作的违法行为。2018年8月3日萧山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杭州航尚精品酒店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处罚。

    今年以来,萧山警方共对拒不配合反恐工作的酒店、旅馆及相关负责人处罚78家(人)次,其中1家单位被处以十万元的罚款处罚。

    下阶段,萧山警方还将对全区住宿、寄递、网吧等行业持续开展深入检查,对违反《反恐法》的行为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在这里,警方也提醒大家,在酒店入住时,请主动配合酒店出示身份证登记信息,“对于不履行实名登记制度的个人,警方同样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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