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禁售禁燃!这份关于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你怎么看?

禁售禁燃!这份关于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你怎么看?

时间:2018-11-3 9:45:11>跟律师谈谈<

    近日,有一结婚车队在西区三江东路行驶路途中,燃放爆竹,柯城公安分局对其处罚200元。

    2017年年底,我市出台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截至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先后查处违禁案件258起,行政处罚260人,最高处罚500元;查处违法储存案件6起,依法取缔较大无证非法销售经营点2个,收缴烟花爆竹4300余件

    禁燃在2018年春节期间带来的成效是显著的。

    据数据统计,与2017年春节长假相比,2018年我市市区空气质量指数平均值同比降低至63,降幅达23.1%;最大值为173,降幅达41.9%;空气质量为优时段占48.8%,同比增长了123.9%。市区PM2.5最大值为131,同比降幅达47.2%。

    2018年春节长假期间,市区各类垃圾处理7832吨,同比减少822吨,减少9.5%。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巩固安全生产基础,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努力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10月30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处出台了《衢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对我市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做出了详细、完整的规定。

    一起来看看这份草案征求意见稿都对哪些行为作出了规范吧~

禁止区域

本市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

禁止地点

禁止在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区域外的下列地点及其周边五十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

(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公园、山林、草坪、公墓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敬老院);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民航、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十)居民小区的小高楼住宅区域内。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地点。

处罚标准

    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以及违法所得,对批发经营企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范围、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礼仪服务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禁售禁燃!这份关于烟”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