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违反国企用人规定,免去局长职务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违反国企用人规定,免去局长职务

时间:2018-11-5 16:58:32>跟律师谈谈<

    微信公众号“西安高新”11月5日消息,5日凌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声明,就“国企任用年轻董事”一事再次向社会进行通报。声明如下,

  西安高新控股变更董事的《公告》发布后,受到社会各界和网友广泛关注,经初步核实:

  一、 高新区财政局违反管委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用的相关规定,擅自变更企业法人代表及董事,经研究决定免去王进杰同志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二、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属于高新区政策性公司,截至2018年6月底,高新控股公司总资产1270亿元,净资产403亿元,负债867亿元。每季度公司相关资产、收益和重大信息均在公开市场披露,目前企业运行正常。

  三、本次舆论关注的李甜等3人,并无特殊家庭背景,整个任职过程中并没有发现有打招呼等违纪违规现象。李甜目前月工资4351元,朱玥目前月工资3600元,赵雪莹目前月工资4200元,在任职前后薪资无变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调查,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11月5日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免费律师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财”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