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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南丫海难终宣判 一船长误杀罪成立

时间:2015-2-16 22:09:01>跟律师谈谈<

2012年轰动一时的香港南丫海难继13日香港法院判决海泰号的船长误杀罪名成立之后,16日更判决八年的刑期,终于在司法程序上为那场悲剧划下一个句点。

  2012年10月1日晚上,南丫四号满载乘客出海,结果被另一艘船海泰号撞上,不久之后沉没,造成39人不幸遇难。2015年2月13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海泰号船长黎细名39项误杀罪名成立,16日中午判决黎细名入狱八年。而南丫四号的船长周志伟只有一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立,判决入狱九个月。

  有死难者家属表示,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不能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

  “说真的,三十九条人命,不是这样的判决就可以抵销的。但我自己也明白,逝者已矣,而且两个船长的确也年纪大了,对他们来说已经承受了很大压力。下半生无论蹲多少年监狱,对他们来说,对他们的家人来说,同样也都是很大的打击。”

  而还有家属仍然无法原谅和释怀。

  “对我来说,他们有罪,甚至如果香港有死刑的话,那都不够补偿。我不会因为他们年纪大什么的(就能原谅他们),因为这个教训是我们(承受)的。”

  法官指出,黎细名导致海泰号撞上南丫四号,并不是他一时没注意,而是举止远低于专业水平,应该视为罪行。而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相对来说错误就少很多。法官并希望司法裁决能够帮助家属走出阴霾,面向未来。而家属则呼吁特区政府尽快起诉案件中失职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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