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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5次”还相约逛夜市 女控洋男性侵不起诉

时间:2015-3-26 13:27:11>跟律师谈谈<

台北一名女子透过Skype认识一名外籍男子,去年12月双方相约跨年,不料女子事后指控,遭外籍男子一夜性侵5次,经检方调查发现,女子在事后还与对方一同逛夜市、吃臭豆腐,而且也未立刻向外界求援,难以认定违反女子意愿,因此给予外籍男子不起诉处分。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这名女子因想在台北跨年,去年底约一名外籍男子一同前往,双方在台北车站碰面后,外籍男便开车在女子到大佳河滨公园,根据《苹果日报》报导,女子控诉当时想散步,却遭外籍男性侵,事后女子质问对方“为什么没戴套?”外籍男则说“你没说要戴”。

  后来2人到士林夜市逛街,还吃了臭豆腐、辣炒年糕女子深夜还前往外籍男家里过夜,又遭到二度性侵,女子要求做好保护措施,但外籍男称“戴套你会痛”,女子才没有继续坚持。

  凌晨时,女子与朋友聊Line,被外籍男强迫肛交,女子隔天醒来又被性侵了2次。检方侦办时约谈外籍男,他否认有性侵女子,称双方是情投意合才发生性行为。

  检方调阅外籍男住处的监视器,发现女子到外籍男住处时神态自若,双方还一起吃饭、逛街,与常理不符,加上女子的行动并没有遭到限制,随时可以用手机向外界求援,但她与朋友聊Line却完全没有提到,因此难以认定违反女子意愿,最后给予外籍男子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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