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在某校干了一年不给签合同,怎么办?

photo/s/13711052001756.jpg
提问者:23124fweer
[甘肃兰州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3-2-4 9:13:27

2012年4月14日我在我们淮安某校去当保安,一个月的试用期过后说交5险,一直以为学校不错,在此校110校庆的时候总部高层领导要我们加班,当时承诺会有相应的报酬,事后管我们的保卫处领导对我们说没有。经过我们打听其他2个校区都发了几百不等的钱,我们去索要保卫处领导一再说没有。由于不签合同,过节发的礼品我们跟老师的都不一样,而且没有加班费。我提前口头跟保卫处领导说不想干了,他让我2013年3月31日走人,我就是想问下我们就这么走了有没有什么说法可以去讨要?今天给我们发了300块钱不知道是什么,人家没走的发了500.感谢有正义的律师给我点建议有没有权益可以去维护?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单位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标准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到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止。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一年就不能获得支持。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学校没有为你缴纳社保的可以一并要求补缴或者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2-4 1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