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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个问题 我岳父在一个小学看门 一个月1000元钱 农村户口现在快70岁了 给学校看了进10年的大门 现在教育局下了个文件 门卫岁数太大不让干了 因我岳父是农村户口没有收入来源 请问学校这种做法符合劳动法吗 我岳父应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利益 ?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岳父与学校属劳务关系,终止劳务关系时没有相应补偿。按我国法律规定,退休后不可以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算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所以你岳父将不会有其它补偿。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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