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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陈述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因你父亲已到退休年龄,但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伤残等级需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知道的,建议你父亲康复后去做伤残鉴定,然后与对方协商沟通解决,如对方不同意赔偿,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以下几个赔偿方面:
1、医疗费、2、误工费、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等、10、精神抚慰金等。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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