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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开了一家玩具店,之前接到法院传票,说我商标侵权。当时由于有事我并没有出庭,但是我拿货的批发商说赔了私聊了,让我赔4000元,我给了批发商。但是最近又收到福州中级法院的传票,说我的玩具店专利、商标侵权,共计6个案件,约需要赔偿3万元,如果不私了就要到法院去。请问这种情况正常吗?如果真的被告了需要怎么应对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