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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办的信用卡消费了41000多,现在还了还有1万多点钱,银行委托深圳第五人民法院执行20万罚款还有刑事责任,这个有这样的规定吗?而且我也和银行交涉过,银行方面也让我填写减免部分欠款的证明,目前我已经还了超出额度1万多利息和滞纳金了,我就是不明白这个官司我有申述权吗?目前也在还剩余部分的费用的,就是资金紧张不能一下子还了。求律师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