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律师,您好。我爸妈在汽运公司上班,因运输公司要求,缴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一万元整,并开据押金单收据。现不慎将风险押金单丢失但合同存在,并且合同当中写明了需要缴纳的风险金以及合同终止后退还押金的权利与义务,但并无规定需要凭借押金收据退钱,现合同效力终止,运输公司以无押金单收据为由拒绝退款。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权。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要求退还全部押金,合同可以作为押金证据使用,但是如果你没有押金条,还是需要其他证据佐证,如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房东收取过押金的事实即可。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