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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买的房子当时没改房产证名字,但是房产证给我家了,也签字盖手印了。当时用一张纸写的卖房,这样的纸算合同吗?有没有法律效应。现在拆了赔钱,卖房子的有来找要钱,应该给他钱吗?希望帮忙看下怎么处理这个事情,谢谢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你与对方协商沟通处理,理论上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按法律规定该房仍属原房主。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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