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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我在部队,托中间人帮我调动关系费用14万,可调动的地方不是以前说好的地方,我是不是行贿罪,会负刑事责任吗,我想他们退钱,可他们不退。可以起诉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你的行为属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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