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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b之间有书面合伙协议,那么是否退伙应当按协议来,如果双方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那么退伙事项双方可以协商处理。b若是选择退伙有权要求a清退自己合伙初的经济投入以及合伙期间积累的自己应得的财产。但是合伙期间的债务或是因合伙期内的原因导致的债务,即便是退伙了,也是要承担起应付的赔偿责任的。
《民通意见》第五十二条 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五十五条 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的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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