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公司变更办公地址,我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广东广州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6-1-5 10:39:51

个人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办公地址写的是“广州”,没具体地址,现在公司要从现有办公地址搬到广州其他地方办公,并且没有协商、没有提前30天通知。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在现有办公地址办公?如果公司无法履行,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公司搬迁,提供了班车或者有其他措施来保障员工上班,那么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什么都没有,那这就属于工作条件发生了转变,建议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能则解除劳动关系,厂子给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九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1-5 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