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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没有像企业合伙要求提前三十日通知,合伙是双方意思表示的结果,一般是按你们之间的合伙协议处理,若是没有合伙协议,现在您不愿意继续合伙,也就是无法再达成合伙的协议,对方没有权利拒绝您的退伙要求,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您需要赔偿因您退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建议您还是与对方协商处理该问题,若是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第五十二条 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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