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你好,三年前我们村有个人在我家后山放炮开采石头,把我的房子多出震动开裂严重,法院也判了赔偿,但是至今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请问我还可以再次起诉他吗?这样该怎么赔偿,是原判还是什么?谢谢!现在还能让那个人陪我们家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已经超过两年,你一直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且没有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情形,此时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你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是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原因法院未能执行到位的,任何时候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请求法院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