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因开房被发现后,女方丈夫威胁我,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河北石家庄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7-1 15:17:26

我因为不知道女方是有配偶的,而与之开房发生了关系,在宾馆最后一次开房时候,被她老公撞见后,我才明白,当时自知理亏,被他丈夫叫人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赔偿了1万元,才把事情平息,但是对方现在又打电话,问我要钱,不给就向我单位举报我,因为我是公务员,因此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答应的话,会丢了工作,答应了,我怕对方是个无底洞,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于程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对于你的遭遇,我建议你立刻报警。虽然你因为不知情与女方开房并发生关系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女方配偶叫人殴打你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在殴打完之后索要赔偿更是于法无据,而且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在发现你与女方有染后,可以协商或者报警解决问题,而不能采用暴力手段对你进行殴打。因此你可以要求返还你的赔偿金和并支付医疗费用。当然作为公务员,你的行为涉嫌个人作风不正的问题,应当向上级领导主动交代相关事宜,并作出深刻检讨行为,争取宽大处理。对方一再索取赔偿,贪得无厌,作为公务员更加不能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


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华浙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7-1 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