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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家租赁公司,手脚架租给别人现在都没有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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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湖北武汉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5-1-10 18:35:59

我是家小的脚手架租赁公司,有人在我这租了20套活动脚手架,有1年了,现在都没有还,我的脚手架价值6000元,我当时叫人家交了2000元押金,我不知道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上海上海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将手脚架租给他人,应当由租期相关的约定,期限届满的,承租人有义务返还租赁物并支付剩余的租金,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违约,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返还租赁物,并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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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上海知者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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