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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自初二后人间蒸发,再无音讯,也没有承担过我和我妹妹的任何费用,后来我妈妈也在法庭上诉过,然后就单方面把婚离了,具体我也不知道怎么操作的,但是那个时候我父亲依然是处于无联系状态,一直到现在都无联系,我父亲和所有亲人都无联系,好多年了都找不到他,请问有什么途径能查询到他的现在比如说住址,或者是在哪里工作的诸如此类的信息嘛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自然人失踪以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其失踪。法院的公告期3个月。